关于公布我院教师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
通 知
郑体院人〔2019〕41号
院属各部门:
根据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》(豫人社发〔2019〕6号)、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9年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》(教人〔2019〕623号)文件,我院教师邓峰同志荣获“河南省模范教师”称号,阎彬同志荣获“河南省优秀教师”称号。
希望受表彰的教师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,不断取得新的成绩。全院教职工要以受表彰的教师为榜样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树立良好师德师风,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为学院“申本”工作作出更大贡献。
附件:1.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
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
2.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9年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
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
2019年9月22日